
这段时间,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的事,网络上吵了个沸沸扬扬配资网上炒股平台,老朱不懂这块,一直冷眼旁观着,观察了几天之后,感觉自己有必须说几句了。
这几天,老朱了解了许多支持者的观点,提出几个疑问,有人能说服我,我就支持。
第一个问题:谁提出的?
对于这个问题,网络上智能搜索出的答案是:“禁毒封存”并非由单一的个人提出,它是中国禁毒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产物,是多个法律文件逐步构建的制度,体现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公安机关在保护公民权利与维护社会秩序平衡上的集体智慧。
这个地洗的有点LOW,就算是各个机关的“集体智慧”,这个集体也是由人构成的吧?这些人中总有第一个提出来的吧?不敢勇敢的站出来承认,说明心里有鬼。
谁来告诉我,是啥鬼?
第二个问题:目的为何?
关于这个问题,网络上比较集中的两个答案,一是“为改过自新者重开人生大门,为轻微违法者卸下终身枷锁”;二是“与国际接轨”。
任何成年人都应该知道“终身枷锁”意味着什么?既然一个人知道吸毒将成为自己的“终身枷锁”,可他依然吸了,他自己都不在意自己的人生,用得着立法者去替他考虑么?立法的本意不是用来保护无辜者的么?他既然并非无辜,立法是该故意隐瞒一些人的违法行为还是该杀一儆佰呢?
一个吸毒者能否“重开人生的大门”,取决于他未来是否会复吸而不是别人是否知道,这么简单的道理,有人会不懂么?
再有,如果吸毒都叫做“轻微违法”行为,那么,偷拍、偷窥、当街大小便、调戏、裸奔、当街做爱等等,这些比吸毒更轻的行为是不是都要封存呢?吸毒记录封存的话,是不是意味着,如果有人吸了毒,因为管理部门没有公开、那些私下公开的人就是侵犯了吸毒者的隐私呢?如此,那些敢公开偷拍、偷窥、当街大小便、调戏、裸奔、当街做爱等等行为的人,是不是也涉嫌侵犯别人的隐私呢?
一个男人有过吸毒、偷拍、偷窥、当街大小便、调戏、裸奔、当街做爱等等行为,因为都被“封存”,就可以继续当个人畜无害的好男人去骗婚了?
只要捂得紧,就遍地都是好人?!

国际是谁?为什么要与国际接轨,为什么不是国际与咱接轨?是提出这一观点的人喜欢中国的街头也出现像美国那样的僵尸场景么?
第三个问题:谁会吸毒?
大家都知道,毒品很贵的,吸毒的人,大部分是有钱人的孩子,尤其是在海外生活的有钱人的孩子,国内吸毒的大都是一些社会边脚料以及极少数的普通人,社会边角料活了今天没明天的,加之因为没钱,毒瘾犯了找亲戚朋友们借钱甚至是盗窃抢劫的事都干得出来,如此,这些人根本不在意自己的名声,支持封存吸毒记录的专家教授们以及媒体们考虑的也不会是他们的感受,普通人承受着车贷房贷养孩子老人看病的巨大压力,根本没钱去吸毒,专家教授们与其考虑他们的吸毒封存问题倒不如多考虑一下如何减轻他们的社会负担问题,如此,大概率的,封存吸毒记录的受益者是各路名星、网红、以及有钱有权人家的子弟们,原本这些人是应该给孩子起榜样作用的,如果吸毒记录被封存,一些人可以一边吸毒一边继续做自己的名星丝毫不影响赚钱的话,如此,某天,某个人的儿子指着电视上的某个自己的偶像说,网上传言他吸毒,可人家不照样活得好好的?他一个名星都不在意,我一个普通人吸两口怎么了?家长该如何反驳?
第四个问题:谁在反对,谁在支持?
这两天的网络上,普通网友几乎在一边倒的反对,可是,主流媒体上看到的接受访谈的专家教授都是清一色“支持封存”的,为何接受访谈的就看不到反对的呢,是所有专家教授都支持么?还是这些媒体只找支持的呢?老朱看到,某官媒发的一篇经典的洗地文《违法记录封存,非为吸毒者开绿灯》,作者署名时讯平,老朱搜了一下,这个名字只发了这一篇文章,说明是个化名,既然理直气壮的洗地,为何连真名都不敢署呢?
有句话说得好,你看到的,是有人想让你看到的,各路大媒体几乎清一色的支持吸毒记录封存,是真的“三观相同”还是背后有人“指挥”呢?
第五个问题:封存吸毒记录,是宽容还是纵容?
支持“封存吸毒记录”的人,说的最多的一点便是,对吸毒者多一些包容与宽容,可是,老朱感觉,与包容和宽容相比,纵容的成份更大些。
试想,如果一个人吸毒,立马周围的人都知道了,家长会告诫自己的孩子们远离,亲戚朋友们会自动远离,连邻居都怕这人毒瘾犯了伤害到自己,如此,会不知不觉中在吸毒者周围形成一个真空,这样的结果是吸毒的罪有应得,却可以起到对普通人的示范作用,尤其是,他再复吸的话承受的压力只会更大,那是他应得的惩罚,可是,如果吸了,记录封存,又复吸了,又封存,如此,就会给吸毒者与复吸者造成一种“反正也没人知道,吸呗”的侥幸心理,从而让更多的人去尝鲜、去猎奇!
这不是宽容,这是纵容!
第六个问题:吸毒是个人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贩毒才违法
支持吸毒记录封存的人认为,吸毒是个人行为,只违反治安处罚条例,属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大家都知道,只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话,一般关几天罚点钱就出来了,如果连“社死”的风险都没有,那么,如此低的代价,必导致更多的人禁不住诱惑去尝试,尝试的人多了,市场就大了,在犯毒的利润极为可观的情况下,必会有太多的人为了钱铤而走险,如此,只会牺牲更多缉毒警察的生命,别歪楼什么“缉毒警察是死于毒犯之手,不是死于吸毒者之手”这类的屁话,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么简单的道理,是个人都该懂吧?
第七个问题:吸毒记录被封存的人,毒瘾犯了造成不良后果谁来负责?
大家都知道,抽烟喝酒玩游戏这类瘾都不容易戒,更何况吸毒了,如果普通人知道身边谁吸毒,会不自觉的远离他,以保护自己和家人,可是,如果吸毒记录封存的话,普通人根本不知道谁有毒瘾,某天,某个人的毒瘾突然犯了,伤害到他人怎么办?比如,某个医生在做着手术时,突然毒瘾发作,控制不住自己手术刀在病人身上乱划,如此造成的伤害谁来负责?医院么?医院有权调查封存的吸毒记录么?一个稍大点的医院,上千名医生护士的,医院挨个查有没有吸毒记录?可能么?再有,某个老师讲着讲着课,突然毒瘾发作了,在讲台抽搐了起来,对孩子们会有何影响?退一步讲,就算用人单位去查了,法律也允许用人单位查,查完了呢?如果不予录用或是予以辞退,算不算违法?算不算歧视?算不算侵犯个人隐私?
第八个问题:封存吸毒记录,是否是块敲门砖?
加拿大因为学美国放开大麻的吸食与销售而被全球吃瓜群众戏称为“加麻大”,最近几年,西方国家开始尝试着去罪化,轻罪化,与其说是“人性化”,不如说是为利益集团在开绿灯,谁来解释是一下,这个所谓的“封存吸毒记录”是否是在复制欧美的这个套路、先用“封存吸毒记录”试水,为未来继续“与国际接轨”,学了美国和加拿大放开大麻做准备呢?
从所周知,毒品和别的东西不同,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甚至是对整个国家的危害都相当巨大, 如果谁能就上面几个问题说服我,我就支持封存吸毒记录,否则的话,我将坚决反对封存吸毒记录,并且,建议国家凡涉及毒品的问题,一律实施高压态式,对吸毒者不止予以曝光,更要进行强制戒毒,终身监控,任何出现复吸迹象的立马抓进戒毒所,所有吸毒人员,一律开除公职、对无公职的名星网红一律封杀!
“法严人思善,治驰物生恶,刑轻不足以禁非”,这句话适用于包括涉毒在内的所有干坏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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